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用)
文书用途: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制订,供基层人民法院对于公诉案件按照第一审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作出处理决定时使用。
文书样式: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4(2003年修订)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男(或女),××××年××月××日出生于××省(或自治区、市)××县(或区),×族,××文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因本案于××××年××月××日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被告人×××(、辩护人×××)等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简要概括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内容)。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物证××、书证××、证人×××的证言、被害人×××的陈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勘验、检查笔录和××鉴定结论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具体)已构成××罪。(对控辩双方争议的采纳或者驳斥理由。)(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第×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判处的具体内容)。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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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说明:
制作本判决书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本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在裁判文书制作上应尽量予以简化的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对《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中“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4(新增)”进行了修正。与《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相比,本样式删除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审理查明”和证据的具体内容等部分。
2、括号“( )”中得内容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应写明的内容,没有相应事项的,不需要写明。
3、对控辩双方没有异议的附带民事诉讼内容,可以参阅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在本文书中增加相应内容。
4、公诉案件中,被告人可能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制作这类案件判决书时,应对判决理由和判决结果的表述作相应变动。
5、简易程序不适用于单位犯罪的审理,故本文书不适用于单位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