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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区法院院长承办执行案件 “老赖”被司法拘留15天

发布时间:2017-11-28 14:45:19







        绥化市北林区法院院长承办执行案件

           “老”被司法拘留15

    11月25日,绥化市北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克辉承办的一件执行案件,依法对一名有能力偿还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老赖”司法拘留15天。

    2014年12月22日,王某和邢某夫妻二人与某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位于北林区双河镇某小区3 号楼北门商服,房款为31万元。二人未按规定给付2016年12月30日已到期6万元房款。

    2017年2月,绥化市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受让了双河镇某小区开发商在王某和邢某处的债权,并就债权转让事宜书面通知了二人。此款至今未给付。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将王某和邢某告到北林区法院。2017年3月31日,北林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和邢某给付原告房款6万元,利息9000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履行义务。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后,由袁克辉承办此案。袁克辉多次与执行局干警研究案情,制定了周密的执行计划。经传唤,被执行人王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态度蛮横,阻挠执法人员办案,并不允许执法单兵摄像。

11月25日8时,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带至区法院,袁克辉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耐心规劝,由于被执行人王某态度强硬,在有能力偿还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袁克辉依法对其做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有效惩戒了老赖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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