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绥化市北林区法院打响“岁末攻坚”第一枪,持高压态势办结疑难案件,使人民群众财产权益得以保障。
2003年7月3日,刘某在申请执行人陈某处借款人民币10600元并出具欠据一张,约定同年年底还清;并由担保人徐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欠款到期后,经申请执行人多次索要,被执行人刘某拒绝偿还。担保人徐某在2005年代为偿还600元后,推脱搪塞不再偿还。
2015年7月,申请执行人陈某将刘某、徐某告到北林区法院。2015年9月15日,北林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陈某借款10000元;被告徐某对上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2016年10月24日,北林区法院执行局对此案立案执行。我院执行干警多次寻找被执行人徐某,其家属以其在外打工为由拒不提供下落。
2017年12月1日,我院执行干警接到群众举报,被执行人徐某出现在双河镇家中。上午10时,执行干警奔赴双河镇将被执行人徐某强制传唤至我院。在询问期间,我院干警认真翻阅案卷材料,制定了详细的询问计划,并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耐心规劝,但其被执行人徐某态度依然强硬。在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执行局局长宋永华同志依法对其做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并告知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在此高压态势下,被执行人徐某终于认清形式并主动向执行干警提出和解请求。
当日14时,申请执行人陈某来到我院,与被执行人徐某达成和解协议,当庭给付申请执行人欠款10000元。至此,本案得以完满办结。
本次专项活动,目的是努力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深入展开,是确保全年执行工作圆满收官的又一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