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1个月的交流学习中,我在北林区法院执行局学到了很多执行工作方法,掌握了执行的办案程序。同时也得到了北林区法院领导和同志们无微不至的关怀,我觉得就像在家一样。”5月22日上午,结束交流学习即将于下午返回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谢通门县法院的普布顿珠激动地说。
顿珠多吉和普布顿珠是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谢通门县法院的法官,顿珠多吉是谢通门县法院民庭庭长、普布顿珠是执行局局长(兼法警大队大队长)。一个月前,两人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谢通门县法院交流到北林区法院学习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北林区法院十分重视两人的学习和生活,将顿珠多吉安排到立案庭、普布顿珠安排到执行局学习;并为他们解决食宿问题,使他们吃到了可口的饭菜。在学习中,顿珠多吉不仅学习立案工作,还先后到民事、刑事审判庭学习审判工作,并多次到开庭现场旁听。通过近一个月的学习,他学到了很多知识。特别是困扰他多时的民事审判时限困惑,也在学习中找到了答案。普布顿珠在执行局重点学习了办案程序。在他的眼中:北林区法院工作很正规,案件数量大,办案人员压力也大,办案人员很辛苦。执行干警在繁忙的工作后,还经常和他探讨西藏自治区和黑龙江省如何执行案情。交流学习期间,他先后参加执行案件的调解、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评估拍卖、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司法拘留措施等多项工作。在工作中,他十分虚心好学,手里常常拿个记事本,把有用的东西记录下来,准备回去后用到执行工作中。

交流学习的时间是短暂的,与北林区法院法官告别的顿珠多吉说:“北林区法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在这里学习受益匪浅,对学习非常满意。感谢北林区法院党组和同志们对我的帮助和关心,祝你们身体安康、扎西德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