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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年和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 北林法院为一企业讨回200多万工程款

发布时间:2018-07-16 14:47:58


    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在开展法治建设年和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成功地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纠纷案,为一企业讨回200多万元工程款。

    原告绥化市北林区某木业加工厂和被告绥化市某服饰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3日签订《绥化市单位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被告将其厂内的厂房、办公楼、宿舍楼的装修、办公家具制作工程承包给原告,双方对工期和工程款数额进行了约定,原告按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被告没有按期给付工程款。被告单位分别于2014年12月18日、2015年12月18日、2016年12月3日为原告出具了欠据三份,确认其拖欠的工程款金额及约定了违约责任。到期后,经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故原告诉讼到区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本金1 211 588元及利息。

    在审理过程中,经区法院办案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向原告支付装修工程款本金及利息合计2 310 041元。 

责任编辑: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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