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中院执行局组成专项检查组于8月3日至8月8日在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为期6天的预评估检查工作。8月9日下午,在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预评估反馈会议中,检查组将预评估检查结果与区法院交换了意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克辉,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宋永华及部分执行干警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郑晓峰同志代表中院对本次检查区法院预评估工作进行了意见反馈;区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但距离“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四个基本”“四个90%”任务目标的要求差距还较大,应找准问题症结,下大力气解决,并提出了相应整改意见。
8月11日上午,区法院召开执行质效推进会议。会上,宋永华传达了中院对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预评估的督查情况,总结了区院执行案件存在的质效短板,并就如何完善执行措施,提升执行质效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强执行工作实际结案率和执行到位率;二是规范系统平台中终本案件节点操作;三是遇到问题及时整改,查缺补漏;四是大力推行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和制度化建设,向执行攻坚年的工作目标发起冲刺。
袁克辉最后表示,必须高度重视检查组指出的问题,立即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提高质效,规范执行行为。要坚决确保第三方评估顺利检查验收,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