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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林法院】 欠钱不还当老赖 司法拘留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9-03-13 15:01:42




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老赖进行司法拘留,促使老赖最终与申请人协商一致,偿还本息,该案执结完毕。

201412月,被告高某(女)购买某房产有限公司开发的绥化市北林区某小区商品房,房款为160000元,双方签订房屋买售分期付款合同,约定签订合同时缴纳房款20000元,剩余房款于201510月交付70000元,201610月前交付70000元。合同签订后,被告只交付首付房款20000元,剩余房款未缴纳。20172,房产有限公司与绥化市某贷款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被告高某拖欠房款的债权转让给了某贷款公司,并通知了高某,某贷款公司索要无果后,将高某诉至绥化市北林区法院。

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高某给付原告欠款及利息共计160000元。此款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日付清。判决生效后,高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了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多次上门执行未果后,区法院依法对高某进行司法拘留。之后,高某的家人开始筹钱,联系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一致,还清了欠款本息。

此案的执结,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极大地震慑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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