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一大早,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诉讼中心出现感人一幕,当事人广某携家属捧着两面饱含深情的大红锦旗,专程向区法院以及办案法官表示感谢。“感谢区法院的领导、感谢罗法官、感谢区法院的干警们,要不是你们坚持不懈的帮我追回了执行款,我这借出去的钱真是要不回来啊,谢谢,谢谢”。
2014年11月,被执行人陈某因建筑工程用款,分三次向申请人广某借款共计715万元,借款后,被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12月,申请人将被执行人诉讼至区法院,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高度重视,因该案件申请人为民营企业,且涉案标的金额较大,执行法官将其列为重点监控案件,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情况,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仍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也未报告财产信息,执行法官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拘留期满后,执行法官严正告知被执行人,如其仍不如实报告财产,将会对其采取严肃的司法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当即制定还款计划,表示愿意在七日内将执行款715万元交到区法院执行局,并在制定还款计划的第五个工作日后,将欠款交付到区法院,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区法院紧抓案件质效,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工作推进力度,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区域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