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申请人张某的遗孀和儿子带着一面写有“一心一意为民办事,依法办案执行到位”的锦旗来到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向执行局局长宋永华、承办法官刘兆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案件追溯到2008年2月,被执行人杨某以种地为由向同村村民张某借钱46210元,双方约定还款时间、利息以及还款方式并签订了欠条,到了还款时间后,杨某不但没有主动去找张某还钱,反而以外出打工为由始终躲避着张某,万般无奈之下,张某将被执行人杨某诉至区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信息进行查控,可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被执行人长期在外打工,执行法官始终无法找到被执行人杨某的行踪,案件只得终结执行。
2010年6月,申请人张某因病去世,宋永华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给张某家属打电话,对张某的离世表示悼念,同时向其家属保证,该案件不会因张某的离世而终止,请他们放心,执行法官会尽最大努力将钱款执行回来。宋永华的宽心的话语让张某的家属得到了安抚,也对案件的终结执行表示理解。案件虽然终结,但执行没有终结,虽然案件拉锯多年,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十年的不懈努力终于让案件出现了转机,2019年10月,执行法官利用假期外出打工大量返乡之际,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杨某并依法拘传至区法院,耐心地对被执行人杨某进行思想工作,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杨某表示愿意将执行款履行完毕。一件拉锯十年的骨头案,终于圆满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