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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劳动报酬无果 执行干警协调结案

发布时间:2020-01-13 09:27:30



每每到了年关的时候,老板拖欠工人工资的新闻层出不穷。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8月,陈某经人介绍到绥化市某米业公司工作,主要负责为单位看护管理生产设备,双方约定每个月工资5000元。2018年2月,陈某自行离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经陈某与该米业公司法人刘某对账,该公司尚欠陈某工资18000元,后陈某多次向刘某索要拖欠的工资款,刘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工资款,陈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区法院公开审理后,判决刘某一次性给付陈某劳务工资18000元,陈某虽然胜诉了,但刘某并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于是陈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到了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高度重视,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多次与刘某联系,对刘某释法明理,讲明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刘某意识到自身行为不当,积极主动联系申请人陈某,双方达成和解,刘某一次性给付陈某18000元,该案件顺利执结。

为了让农民工度过一个愉快的春节,区法院执行局抓住春节前后有利执行的黄金时期,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起到了“执结一批,震撼一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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