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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林地改种玉米 非法占地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20-01-22 09:30:47



农村防护林带可以减轻和防御各种农业自然灾害然而承包经营防护林带尤某因苗木成活率低,把林地改种为玉米。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进行了审理。

20131024日,被告人尤某与北林区某镇某村村民委员会签订《造林承包协议书》,承包经营一处农防护林带,林地面积7.2亩,承包期限20年。被告人尤某于2014年将该林地进行整地,于2015年将该地块全部进行造林,后期由于苗木成活率低等原因,至2018年尤某该林地全部种植农作物玉米。2016126日,该村村民委员会按照公开发包竞价的规定,与尤某又签订了《林地合同》,将另一处地块承包给尤某,并约定栽树时必须按上级要求。2016年该地块成活率低,尤某于2017年和2018年将该林地全部种植农作物玉米。经黑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所鉴定,尤某非法占用林地面积为15.959亩,林地原有植被毁坏程度为严重。尤某于2019124日经传唤到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尤某违反森林土地管理法规,在明知是林地的情况下,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造成林地的原有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告人尤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尤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责任编辑: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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