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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会战】北林区法院为四名案件被救助人发放专项救助款

发布时间:2020-06-19 13:42:03




6月17日上午,北林区法院举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发放仪式,为4名案件被救助人发放救助金共计13.2万元。

“感谢国家、感谢法院,谢谢你们的帮助,是你们的努力让我又看到了希望。”已经73岁的被救助人刘某眼含泪水激动地说。2016年9月,李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经过刘某门前处时,与在道路上行走的杨某(刘某丈夫)发生相撞,导致杨某当场死亡。刘某年老体弱多病,一只眼睛处于失明状态,因治病已经欠下许多外债,其丈夫为家中主要劳动力,此次事故的发生,对本就生活困难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为帮助这个困难的家庭,北林区法院为其申请专项救助款,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给予刘某道路交通专项救助款5万元,这笔救助金解决了其一家的基本生活问题。其他收到交通救助款的救助人也表示,这一份沉甸甸的救助金为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曙光和希望。

下一步,北林区法院将不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的推进,积极为困难的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发挥司法服务大局,时刻以民生为念,让群众有依靠,让司法有温度。

责任编辑: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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