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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林法院】有毒必肃 贩毒必惩

发布时间:2020-06-23 19:49:57




毒品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6月23日上午,国际禁毒日前夕,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对两起涉毒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某岩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被告人仇某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00元。

北林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介绍,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此次涉毒案件的集中公开宣判,彰显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坚决铲除社会毒瘤的决心,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意识。北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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