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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行动】坐拥“豪车”欠钱不偿还 法院扣车促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20-08-13 10:33:36




        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股份转让纠纷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确定了还款方式和期限。该案的和解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被执行人郝某系申请执行人代某的姐夫,2018年8月6日,双方就某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协议,约定代某以60万元的价格回收被执行人郝某全部股份。2018 年8月7日,双方就股权转让事宜进一步达成协议,内容为“三年内被执行人郝某保证代某挣回100万元,如果三个月内不挣钱,被执行人郝某返还人民币50万元”。协议签订后,双方在绥化市北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申请执行人代某接手该公司后,在生产经营期间被绥化市环保局告知该公司环评报告尚未验收,故不得生产经营。双方当事人因此发生纠纷,代某将被执行人郝某诉至区法院,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返还股份转让费50万元。
        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启动财产调查程序。经查询,被执行人郝某名下登记有一辆丰田酷路泽车辆,但因郝某经常外出,经过多方查找都无法找到该车辆。8月13日上午,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发现被执行人郝某开着车在他家小区出现。执行干警迅速出警,前往郝某居住的小区,刚到大门口,就看到了正准备开车离去的郝某,执行干警依法向郝某出示工作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告知郝某,法院将依法对其名下的车辆进行扣押,并责令郝某限期内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法院将依法对他名下的车辆进行评估拍卖。扣车过程中,郝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请求法院不要扣车,并保证会在一定的期限内将钱还给申请执行人代某。执行干警将申请执行人代某和被执行人郝某叫到一起,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郝某在一个月之内把钱还给代某,该案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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