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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林法院】索要欠款生口角 砍伤他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0-08-17 10:12:47


酒后索要欠款发生口角,持菜刀砍伤两人。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92813时许,被告人吴某酒后到北林区三井乡某村田某家找田某索要欠款,因田某不在家,被告人吴某与田某妻子隋某发生口角,后吴某到车内取出菜刀再次来到田某家,将隋某右手腕部砍伤,将田某继子陈某左侧颜面部砍伤,后被告人吴某被田某家属控制住,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绥化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支队鉴定,被害人陈某面部裂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双方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被害人对被告人吴某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受伤,其中一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吴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家属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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