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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我为群众办实事】 母子之间起纠纷 法庭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1-04-07 11:14:32





眼下快到耕种的时节了,而绥化市北林区宝山镇的樊某、马某母子之间却因为土地耕种发生纠纷而闹到法庭。为了不耽误春耕生产,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宝山人民法庭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持双方进行诉前调解,最终母子二人达成和解协议。 

樊某与丈夫(已去世)在二轮土地承包时分得土地共计3.2亩,每人1.6亩。因樊某原来与大儿子马某一起居住,所以土地由马某一直耕种,现樊某与小儿子一起居住,所以要求马某将樊某及其丈夫的土地返还给樊某自行耕种。

樊某在法庭主持调解过程中放弃了要求马某交付樊某丈夫的土地,同时要求马某将其承包的另外0.59亩水田交给樊某自行经营。

经过人民调解员进行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马某将樊某在宝山镇分得的1.6亩土地、0.59亩水田交给樊某经营,母子之间的矛盾得到化解,促进了家庭和谐。

责任编辑: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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