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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暨党史教育 我为群众办实事】诉前调解化纠纷 减轻诉累更便民

发布时间:2021-04-29 10:12:43




当事人到法院解决纠纷都希望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而诉前调解恰好解决了这个问题4月20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宝山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妥善处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当日达成和解协议。

黄某受雇于徐某在市区一公司从事设备安装及维护项目的力工工作。2020829,黄某在工作过程中被暖气片砸伤,产生了部分医疗费及误工费等。故黄某要求徐某及该公司对其损失进行赔偿。在法庭调解过程中,黄某同意撤回对该公司的起诉,只要求徐某一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一次性赔偿后,不再向徐某及该公司要求任何赔偿责任。

人民调解员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徐某向黄某一次性给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55000元,此款当庭履行完毕。

在这起民事纠纷案中,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宝山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既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真正做到了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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