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教育整顿暨党史教育 我为群众办实事】 欠薪不给找理由 法庭调解事了结

发布时间:2021-05-20 09:58:50





付出劳动,却拿不到应得的工资,是一件很闹心的事。517日,林某和邓某不得已走进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二人欲起诉拖欠他们工资款的陈某。

2020年,陈某在哈尔滨市平房区承建工程,雇佣林某和邓某在工地放线,欠林某工资款15500元,欠邓某工资款50000元。陈某分别为林某和邓某出具欠条一份,承诺2021315日前偿还。如未按时还款,支付林某违约金5000元,支付邓某违约金100002021210日,陈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还给林某2500元、还给邓某3000元。现还款期限已过,陈某以各种理由推拖不予偿还所欠林某、邓某二人余款。林某、邓某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城关人民法庭了解情况后,觉得走诉讼程序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农民工的切身利益问题,于是,人民调解员进行耐心沟通,最终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陈某欠林某工资款 13000元当庭一次性给付。二、陈某给付邓某工资款47000元,违约金2000元,合计金额49000元,上述款项陈某当庭给付邓某17000元,余款32000元于2021715日前一次性给付完毕。

拿到工资款的林某激动地说,“法庭真是为我们农民工着想,不但给我们节省了诉讼费用,陈某拖欠我的工资款当庭就拿到手了,真是太感谢了。”法庭工作人员表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城关人民法庭“我为群众办实事”具体行动的体现,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责任编辑:网络中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