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雷霆2021 绥化利剑】“我为群众办实事” —四子不履行赡养义务 执行干警为老人撑腰

发布时间:2021-06-25 09:37:01





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子女赡养老人也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妥善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执行干警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弱势群体撑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请人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陈某金、陈某宝、陈某库、陈某武赡养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因王某独自生活,年老体衰,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来源,无法维系正常的生活及基本医疗,遂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四被告人给付王某从2019年起的赡养费及基本医疗费每人每年3500元。判决生效后,四人均未履行给付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的生效判决必须得到执行,法律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维护!”这是执行干警在“执行难”的背景下,努力把白纸黑字转化为实际行动和成效的铮铮誓言。

执行干警决定先做陈某金的思想工作,从情、理、法的角度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告知其应当尊敬老人,自觉承担对母亲的赡养义务,确保老人安度晚年。经过说服教育,陈某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带头履行了赡养义务,另外三名被执行人也履行了给付义务。至此,该案得以妥善执结。

责任编辑:网络中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