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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朋友借钱产生纠纷 法庭法理情理并用

发布时间:2021-09-15 10:30:07




民间借贷纠纷多发生在亲属、朋友之间,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注重以理服人、以情打动人,巧妙化解矛盾纠纷。近日,一起朋友间的借贷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员悉心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消除了隔阂,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人王某娜与被申请人王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8月26日,王某在王某娜处借款,借款金额本金为240000元。双方约定每月30日还款,每月还款10000元,还完24个月为止。王某在2020年1月20日还款10000元后截至2021年7月20日一直未偿还王某娜借款,现剩余借款本金230000元。经王某娜多次向王某催款,王某至今未还款。故申请人王某娜诉至法院。

城关人民法庭调解民间借贷纠纷案坚持法理、情理并用,促使当事人自和解。人民调解员考虑到被申请人王某一次性还款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耐心做申请人王某娜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协议被申请人王某返还申请人王某娜借款本金230000元,此款被申请人王某于2022年3月30日前返还40000元;2022年9月30日前返还40000元;2023年3月30日前返还40000元;2023年9月30日前返还40000元;2024年3月30日前返还40000元;2024年9月30日前返还30000元。

法庭是直接接触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前沿阵地,城关人民法庭注重强化源头治理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第一道防线。

责任编辑: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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