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多发生在亲属、朋友之间,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注重以理服人、以情打动人,巧妙化解矛盾纠纷。近日,一起朋友间的借贷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员悉心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消除了隔阂,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人王某娜与被申请人王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8月26日,王某在王某娜处借款,借款金额本金为240000元。双方约定每月30日还款,每月还款10000元,还完24个月为止。王某在2020年1月20日还款10000元后截至2021年7月20日一直未偿还王某娜借款,现剩余借款本金230000元。经王某娜多次向王某催款,王某至今未还款。故申请人王某娜诉至法院。
城关人民法庭调解民间借贷纠纷案坚持法理、情理并用,促使当事人自愿和解。人民调解员考虑到被申请人王某一次性还款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耐心做申请人王某娜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协议:被申请人王某返还申请人王某娜借款本金230000元,此款被申请人王某于2022年3月30日前返还40000元;2022年9月30日前返还40000元;2023年3月30日前返还40000元;2023年9月30日前返还40000元;2024年3月30日前返还40000元;2024年9月30日前返还30000元。
法庭是直接接触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前沿阵地”,城关人民法庭注重强化源头治理,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