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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强国刊发程显波署名文章: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 努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司法力量

发布时间:2021-11-24 14:48:04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程显波

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  

努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司法力量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这是中共百年党史上继1945年4月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之后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极为深远的历史影响,令人备受鼓舞、倍加振奋。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国家的审判机关,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动力,在新的赶考路上充分发挥职责使命,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矢志不渝筑牢政法姓党这一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全会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得到有力保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更加科学,全党思想上更加统一、政治上更加团结、行动上更加一致,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全市法院要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把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到全市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切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司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时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负责,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坚决与错误言行做斗争。

二是坚定不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矢志不渝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全会强调,全党必须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全市法院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总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安全、食药安全、经济安全和出行安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深入贯彻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准确把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司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不适应之间的矛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进一步提升司法便民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为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坚定不移坚持勇于自我革命精神,矢志不渝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队伍。全会强调,全党必须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难不住、压不垮,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航船劈波斩浪、一往无前。全市法院要加强纪律约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让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从严改进作风,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把正风肃纪反腐作为当前的重点任务,敢于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做到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持续强化从严治党治院治警,严格执行《龙法之治·黑龙江法院管理制度》系列要求,切实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落实到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等各项工作之中,持之以恒严管理、塑队伍,真正抓出习惯,抓出自觉。

四是坚定不移坚持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矢志不渝提升人民法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水平。全会认为,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高全党斗争本领和应对风险挑战能力、永葆党的生机活力、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奋斗的需要。全市法院要结合主责主业,深入推进民商事审判风险防范化解,依托司法大数据平台,深度挖掘案件背后所折射的经济运行、社会治理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行业组织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建立防范风险化解的长效机制。要强化“执行不能”风险防控,在立案阶段,适当提示当事人客观“执行不能”的风险;在审判阶段,提高当事人做好诉讼保全工作的积极性并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减少当事人对“执行不能”产生的抵触情绪;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要进一步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网络,紧紧依靠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及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强与有关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依法化解。要细化“四类案件”监管职责,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等类案件进行重点标注,强化院庭长的监督责任,建立起职责明确、运转有序的重点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对涉诉信访案件及有信访可能的案件,由案件承办部门的分管院领导作为包案领导,承办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为责任人,承办部门(审判、执行团队)为责任部门,科学制定涉诉信访维稳突发案件应急处置预案,常态化推进院级领导接访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信访隐患。

五是坚定不移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矢志不渝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司法智慧和司法力量。党中央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勿忘昨天的苦难辉煌,无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全市法院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激荡全市法院干警“红心永向党、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动力和壮志豪情。要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绥化,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筑牢长治久安的司法屏障。要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行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所涉法律问题;探索建立重大敏感案件会商、风险研判、涉民商案件诉前化解机制,依法保障和实现民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大涉企、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用好用足执行措施,切实兑现民商事主体合法权益。要围绕乡村振兴,进一步优化法庭布局,合理设置巡回办案点和诉讼服务点,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紧扣市域、县域治理需求,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三农”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在溯源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农民群众“学法、信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为自觉,营造良好乡村建设法治环境。



监制:吴   刚   编辑:赵淑丽   制作:刘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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