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两级法院联合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4-29 16:0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增强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提升群众反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4月29日上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法治宣传活动。

    两级法院干警来到绥化市北林区正大街和万达广场两处位置,拉起宣传横幅、设立集中咨询点、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内容。重点从便于理解的角度出发,向群众耐心解读什么是有组织犯罪、什么是恶势力组织、什么是软暴力,并结合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等6大亮点,引导群众利用法律武器惩治有组织犯罪,掌握防范措施,增强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鼓励群众敢于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7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充分调动了群众的学习积极性,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把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责任编辑:网络中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