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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正向引领激励|深圳龙岗政法英模裴红军:一心为公不言悔

发布时间:2022-06-16 08:45:33


裴红军,现任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被龙岗区委政法委树立为政法英模。

裴红军坚守初心使命,舍小家为大家,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宗旨,近年来获得各类奖励十余项,并连续五年考核优秀,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敬业奉献,将公正作为一种价值追求

自2012年12月选调到龙岗法院工作以来,裴红军以做一名优秀法官的情怀,把青春献给了他热爱的审判事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一步一个脚印,踏实敬业,无私奉献。“自古忠孝难两全”,他对家人始终怀有愧疚之心,而这一切的背后,是妻子对家庭更多的付出。他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为人恭谨低调,一直把“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案”作为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准则,简单生活,快乐工作。

在2020年审理的一起额温枪买卖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争议很大,一方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另一方拒绝返还。该案涉及疫情防控、合同解释以及公平、诚信等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疑难复杂。作为一名初任法官,裴红军没有退缩,他一边向老法官请教,一边大量查阅资料,认真分析案情,钻研法学理论,通过15天的努力,最后判决驳回原告起诉。该案后经深圳市中级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勇挑重任,将担当作为一种责任意识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举措,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

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裴红军遇到困难不回避,面对责任不推诿,承担了龙岗法院《司法改革方案》《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意见》《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等一系列司法改革核心文件的起草工作,为龙岗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的行使,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做出了积极贡献。

裴红军十分重视法治宣传工作,组织起草了《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工作规程》等文件,2020年发布宣传文章1000余篇次,官方微信公众号位列2020年全市基层法院影响力排行榜第一,通过司法裁判、典型案例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司法正能量,培育和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

勤学善思,将学习作为一种人生态度

为了热爱的审判事业,裴红军谦虚谨慎,孜孜以求,坚持向书本学、向群众学、向领导和同事学,不断丰富自己的法学知识和文字功底。

刚到法院工作时,裴红军被安排到研究室从事综合材料写作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潜心学习,他逐步掌握了综合材料的写作方法,一段时间后就能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法院工作报告等重要综合材料起草任务。

2020年10月,裴红军组织编撰完成了涉及72项制度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制度汇编》,对不适应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梳理完善,查漏补缺,充分发挥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作用。在紧张的法院工作中,他努力克服工学矛盾,边干边学,注重研究和探索司法体制改革中的新问题新特点。他起草了龙岗法院《关于鼓励开展司法调研与学术研究的办法》,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司法调研与学术研究工作,2019年以来,6篇论文获得国家级奖励,数量、质量均创2013年以来新高。

裴红军参与撰写的学术论文分获“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4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18年年会论文优秀奖、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届“羊城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征文三等奖等奖项,为提高自我办案和审判管理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打下了坚实理论基础。

这就是裴红军,一个爱岗敬业不懈追求的人,一个刻苦钻研不知疲倦的人。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实践着一名共产党员入党宣誓时的庄严承诺,展现着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来源: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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