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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机构退费难 司法公正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2-07-11 16:26:17



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加自身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校外培训机构破产倒闭甚至卷款而逃的新闻频频出现。那么,培训机构倒闭,学费能否要回?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宝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王某的母亲李某与陈某在绥化市某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公室签订了招生合同并向陈某支付 37,000 元学费,陈某收到上款后为其出具收据一张并加盖了学校公章。王某在被告公司共住宿就读 47 天,因陈某的教学方式、师资力量均未按承诺履行或承诺无法实现,李某认为其子王某继续在该学校就读无法提升学习成绩,反而会耽误孩子的学习,与艺术学校协商退费事宜后学校为李某出具欠条一张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经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故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公司签订的合同并要求其返还学费。

经本院开庭审理后,查明事实为:被告公司经营多科目培训业务。王某的母亲为给其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与被告公司签订了培训合同书并交纳了学费,被告公司为王某提供了教育环境,对王某进行相应的培训及管理,双方形成了教育培训合同。后王某提出退学,根据王某母亲与被告公司的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及被告公司为其出具的欠条可以证实双方已经对解除合同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公司对拖欠王某学费23,960元系认可的。故被告公司应承担返还学费的责任。被告公司属于自然人独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未证实其个人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且根据王某举示的证据可以证实,其将学费转给了陈某个人,故本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公司向原告王某返还学费 23,960 元,同时被告陈某对上述学费的返还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对于培训机构“退费难”的问题,法官建议学生家长在签订合同时对课程安排、退费条件及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详细阅读,在缴费后需要将相关凭证保存好,在遇到问题时,希望学生家长们能够更好地运用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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