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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 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7-20 10:58: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近日,北林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法治宣传活动。

法院干警向现场群众详细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意义和主要内容,同时围绕“什么是家庭教育”、“家长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等十个重点内容向群众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引导家长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监护、科学教育、积极陪伴,发挥家庭教育作用,让孩子们在家庭和社会的温暖中健康成长。

这次普法宣传活动有效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帮助和引导家长注重家庭教育,增强“依法带娃”的主体责任。今后,北林区人民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引导辖区群众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基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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