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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诉前调解助农民工系紧“护薪”安全带

发布时间:2023-03-30 17:11:18



    一份薪水,背后是一个家族的生活来源和希望,对农民工而言,工资承载着更多的价值和意义。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来了6名农民工要求立案,立案庭法官接收材料后,发现6人均系北林区津河镇某村村民,2019年春天,6人受雇于北林区居民于某某前往俄罗斯巴斯科沃从事大豆种植工作,双方约定从种地到秋收付给6人劳务费为每人40000元。秋后于某某并未按双方约定给付劳务费,经6人多次索要未果来我院起诉,要求于某某给付欠款。

    立案法官认真梳理案件信息发现,做为原告的6名当事人只能相互间作证,证实于某某欠其劳务费,并没有书面证据;又因双方均是口头协议,且现在被告避而不见,6名当事人虽符合立案条件,但并没有完全胜诉的把握。故立案法官从“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角度出发,建议他们先行进行诉前调解。

    我院特邀调解员宋云峰接到案件后,在第一时间接待了6名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后,辗转多次联系到了被告于某某,积极向其释法明理,从中调解,细致入微地说明了违约后的法律后果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调解员不懈努力,当天晚上,6名当事人就收到了于某某给6人分别出具的欠条,并达成了还款协议。6名当事人特别激动,对立案庭的法官及调解员表示了感谢。


     农民工的工资直接关系到其家庭的生存问题,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保障民生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头,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多元化解的方式,以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原则最大限度兼顾各方利益,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文章出处: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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