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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民事调解助力春耕生产

发布时间:2023-04-06 09:08:42


民生问题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当前正是春耕农忙时节,如果因为经济纠纷影响了农民群众播种、耕地,有可能会影响到一年的收成,所以当前阶段,利用法院调解平台快速、便捷的特点,化解群众纠纷、解决农民难题,让农民全身心投入到春耕之中,就是基层法院法官的一项重要课题。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张维人民法庭就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

2022年,被告在原告经营的农用物资商店赊购了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因为倒春寒、秋季霜冻等因素影响,当年出现大豆减产情况。被告认为是原告方出售的化肥影响了种子收成拒绝给付欠款,原告方以被告拖欠农用物资款项为由将被告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期间,原、被告因化肥是否是粮食减产的主要原因进行争执,进而被告提出对农田进行产量鉴定和化肥影响鉴定。一旦涉及鉴定,就会出现鉴定周期长、取证困难等多种影响春耕的因素。为了保障农民群众不耽搁春耕种植,法官亲自带领原、被告双方去气象局、监测站、农业农村执法大队等部门,寻求专业人士对原、被告双方的问题答疑解惑。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一纸调解书,免去了复杂的审判流程,让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更让农民春耕生产不被影响,在群众心中也树立起了法院工作贴心为民的形象。近些年,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十分重视农村经济纠纷案件的处理,保障每个家庭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文章出处: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张维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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