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使用多种送达方式,最终联系到被告,并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原告张小某系未成年人,其父张某与被告谭某于2015年未婚生育原告张小某,2019年被告谭某离开二人,张小某由其父张某直接抚养,至2022年张小某到达上学的年龄,各项费用开支增加,要求谭某承担抚养费,但始终无法联系到谭某,所以张某到法庭咨询,法庭干警尝试给谭某打电话,但电话无人接听,法庭干警为张某耐心解答,告知张某准备各项起诉材料。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通过添加微信、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均无法联系到谭某,随着开庭时间将近,承办法官又通过集约送达的方式找到了谭某现用的手机号,且与谭某取得联系并添加微信,承办法官通过微信将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材料送达给谭某。
到了开庭当天,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张某与被告谭某均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诉中调解。通过调解张某同意谭某每月承担抚养费至张小某年满十八周岁时止,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随后永安人民法庭制作调解书并进行了送达。张某在离开法庭前,不断感谢法庭干警工作耐心,更是感叹网上办案的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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