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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法治副校长进校园 共伴少年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3-04-07 09:14:41


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校园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庭长刘文佳一行人,来到绥化市北林区永安满族镇中心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校园法治宣传活动。


法治副校长刘文佳首先从法的概念、对未成年人保护涉及哪些法律开始讲起。之后,他又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对未成年犯罪、校园欺凌、霸凌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讲解,并列举了生动、真实的案例,教育同学们在树立安全意识的同时,更要提高自身法治意识,知法、学法、守法。特别是对近年来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讲解相应的防范措施,引导大家提高反诈意识,维护好自身及家人的财产安全。最后,希望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做到不攀比、不随意结交陌生人、不沉迷网吧、遇到危险不打架斗殴、不欺负同学,遇事多向老师、家长报告寻求帮助等。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更是民族复兴的希望。区法院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深入辖区校园开展法校共建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校园活动,不断向青少年传播法治火种、传递法治正能量,有效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


文章出处: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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