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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司法护航营商环境 高效调解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3-07-11 10:35:53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对于涉企业及涉五类合同案件坚持“能调尽调,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大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力度。近日,我院诉调对接中心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原告某水泥制品经销处经营生产水泥管制品,2014年被告王某因需从原告处购置水泥管,双方签订了水泥管购销合同一份,约定了水泥管的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同时该合同就质量要求、运输方式、验收标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该合同签订后,原告即按约定将产品送至被告王某处,由被告进行使用,现该供货合同已全部履行完毕。经结算,被告应支付原告水泥管款73,100元,但被告王某一直未向原告支付水泥管款,该款经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

区法院立案受理进行审查后,交由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主持调解,经调解员耐心细致调解,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王某也认识到拖欠水泥管款系违约行为,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有力的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区法院将持续投身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营造,用常态化的司法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文章出处: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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