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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以“诉前调解+诉前鉴定” 打造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3-09-02 13:09:16


年初以来,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依法能动履职,强化诉源治理,着力打造专业化、类型化、一体化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新模式。截至目前,受理诉前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827件,成功调解723件,调解成功率87.42%

 


一是整合资源,平台化解。设立道交纠纷调处团队,实行“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1+1+2”人员配置模式,入驻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林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选聘12名交通警察作为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运用道交一体化平台,采用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模式,对辖区所有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进行集中类案专办,平均审理天数0.27天。

二是统筹协调,多方联动。适时与司法局、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召开联席会议,确保各环节有效衔接、高效运行。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增强道路交通纠纷化解能力。印发《道路交通纠纷服务指南》,明确一站式服务调解流程,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快处、快办、快赔。

三是诉前鉴定,提高效率。在诉前调解阶段引入司法鉴定程序,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托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提供诉前委托鉴定服务,委派人民调解员对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的释明引导。诉前鉴定效力及于诉中,避免或减少诉中司法委托鉴定程序,促使当事人尽早明确诉讼请求是否合理,明晰双方争议焦点,缩短审理周期,节约诉讼成本

四是协商对接,厘清职能。推进法院+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工作机制,建立绿色通道,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保险公司对财产损失数额进行定损理赔,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核准当事人的各项损失,确定赔偿主体及赔偿数额,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确认截至目前,司法确认709件。

文章出处: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交通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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