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依法能动履职,强化诉源治理,着力打造专业化、类型化、一体化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新模式。截至目前,受理诉前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827件,成功调解723件,调解成功率87.42%。
一是整合资源,平台化解。设立道交纠纷调处团队,实行“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的“1+1+2”人员配置模式,入驻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林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选聘12名交通警察作为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运用道交一体化平台,采用“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模式,对辖区所有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进行集中类案专办,平均审理天数0.27天。
二是统筹协调,多方联动。适时与司法局、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召开联席会议,确保各环节有效衔接、高效运行。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增强道路交通纠纷化解能力。印发《道路交通纠纷服务指南》,明确“一站式”服务调解流程,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快处、快办、快赔。
三是诉前鉴定,提高效率。在诉前调解阶段引入司法鉴定程序,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托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提供诉前委托鉴定服务,委派人民调解员对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的释明引导。诉前鉴定效力及于诉中,避免或减少诉中司法委托鉴定程序,促使当事人尽早明确诉讼请求是否合理,明晰双方争议焦点,缩短审理周期,节约诉讼成本。
四是协商对接,厘清职能。推进“法院+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工作机制,建立绿色通道,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保险公司对财产损失数额进行定损理赔,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核准当事人的各项损失,确定赔偿主体及赔偿数额,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确认。截至目前,司法确认70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