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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诉源治理】出借身份信息也犯法?“帮信罪”来告诉你

发布时间:2023-09-18 09:30:00


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帮信罪”案件。唐某受金钱的引诱,听从“马贺”的诱导,将其名下的5张银行卡账户及相应的手机号等身份信息提供给“马贺”使用,其从中获利二千元。经查,其所提供的银行卡账户支付结算流水总额共计人民币一百余万元。其中的一张银行卡账户涉及9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转移资金共计4万余元。

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获取不法利益,向他人出售、提供多套银行卡账户,并从中获利,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了支付结算帮助,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因为一时贪图小便宜,碍于朋友面子,以及对“帮信罪”的不了解,唐某的人生发生巨大转折,从大有可为的青年到锒铛入狱的囚犯,为我们留下的不光是叹息,更应该是为广大创业青年敲响了警钟。

文章出处: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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