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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 微笑办案化纠纷 能动司法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10-09 09:20:45


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被告当庭给付赔偿款,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原告林某与被告宋某、李某、潘某等人系居住在同一小区的未成年人。林某在小区内荡秋千,宋某、李某、潘某先后推林某荡秋千,致秋千荡起的过高,林某摔落受伤。后林某被送往绥化市第一医院住院治疗5天,诊断为右锁骨骨折。林某认为其受伤是由宋某、李某、潘某的行为导致,应由宋某等人承担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

因本案系未成年人一起荡秋千致摔落受伤引发的纠纷,开庭时三被告的监护人情绪激动,争议较大,不同意赔偿。考虑到林某与宋某、李某、潘某系平日常在一起玩耍的伙伴,家长的关系也较好,如一判了之难以真正化解矛盾,且不利于日后邻里间的相处。于是,承办法官杨波认真倾听当事人诉说,疏导当事人的情绪,细心思考矛盾的症结和根源,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适时提出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并当庭履行。

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暖心的微笑,一次耐心的倾听会冰释当事人的怨火;一声真诚的劝导、一次详细的释法,会增加一个对法律的信任者和守护者。不忘初心,热情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公正的同时,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温馨。

文章出处: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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