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诉源治理|能动司法】恋爱期间产生经济纠纷 法官调解化解双方矛盾

发布时间:2023-10-18 09:11:24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民间借贷纠纷,并督促当事人当庭履行完毕。

当事人孔某、李某原系情侣关系,2018年末开始李某以其经营的大车需维修保养等需要用钱为由,向孔某数次借款。孔某通过微信陆续将借款转账给李某,李某陆续偿还部分借款。2022年6月20日孔某、李某微信记录核算尚欠8万元借款未予偿还,孔某多次联系李某要求偿还借款,李某以没钱等各种理由拒绝偿还,故孔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借款,并由李某承担案件受理费。

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在诉前已经分手,非情侣关系。因借款数额及还款数额分歧较大而导致调解失败并诉至法院,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在庭审时引导当事人真实陈述事实经过,结合相关证据,还原案件事实,并组织开庭调解,促使孔某与李某达成和解,以沟通去隔阂,用法律疏导化解纠纷。

近年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发挥调解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使当事人表达真实诉求,促进案结事了,进一步做实做优诉源治理工作,抓实“公正与效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奋力书写新时代司法为民答卷。

文章出处: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那守信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