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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能动司法】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化纠纷、暖民心、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10-18 09:13:47


2023年9月初,王女士早早的来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立案的王法官热情的接待了她。一年前王女士将其在北林区一高档小区的闲置住宅,以每年租金2.5万元租赁给李女士,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坚决不能饲养宠物,如造成房屋内物品损坏原价赔偿。因为出租房是其刚刚花费数十万装修并购置全套的高档家具。租赁到期后,王女士收房时,屋内的状况让其万分震惊,原本花费数万元购置的品牌真皮沙发、真皮大床、木门、茶几、床垫和床头柜等物品有明显的动物撕咬、抓挠痕迹,损坏严重,其与承租人联系赔偿事宜未果,来到北林区人民法院,要求承租人赔偿其损失10万元。王法官了解后,将此案转到调解中心,由调解员宋云峰调解此案。


宋云峰经与王女士了解后,又到现场实地仔细查看了损坏的家具,并走访了相关的家具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其后又与身在海南的承租人李女士进行了充分沟通,了解到,李女士的未成年的孩子酷爱饲养宠物猫和狗,对王女士财产所造成的损失表示道歉,并同意进行赔偿,但就赔偿数额表示太高无能力承担。调解员分别跟双方进行多次沟通,表示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进入诉讼程序,关于损失部分需要鉴定,鉴定费用就得2万余元,而且诉讼程序会耗费双方的大量精力和时间,得不偿失。双方均表示可以各让一步,最终在宋云峰的不懈努力协调下,该纠纷双方最终以3万元达成一致,并当场给付。


  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了以源头预防、非诉化解、诉讼断后的全链条闭环式诉源治理新机制。

文章出处: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刘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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