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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执前和解成功化解某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王某迁出土地纠纷案件的执源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3-10-20 09:25:16


案例简介

某行政机关申请王某等迁出土地纠纷案。经北林区人民法院初步审查,该案符合执前和解的条件。法院执行人员主动联系某行政机关,某行政机关负责人向法院表示,此种类似问题在镇里还有几家。随后,执行人员同双方进行了沟通,将相关法律规定当场告知王某,并就有关执行程序事项和法律后果责任对王某进行了释明。又通过与镇政府协调工作,镇政府同意将另外的闲置地租给王某使用,王某自动退出了土地。某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通过“执前和解”切实得到圆满解决。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典型意义

  此案例符合当前执源治理的工作要求,也确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该纠纷进入执行程序增加执行案件数量的实际情况。因此,开展“执前和解”,确实能有效地降低和减少执行案件的增量,更有助于深化执行工作的源头治理。

文章出处: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范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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