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宝山人民法庭地处绥化市经济开发区与宝山镇新立村交界处,辖区内涉企案件占总案件比例30%以上,所以,如何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以及良好的法治环境成了宝山人民法庭的工作重点。

近日,辖区内某金属构件公司因位于浙江绍兴的二家公司拖欠材料费及工程款未支付到法庭寻求帮助。某金属构件公司称,2018年,该公司分别与浙江绍兴的二家公司签订《活动板房采购合同》《钢结构加工安装合同》,由某金属构件公司为二家公司在绥化市新和城公司提供活动板房的材料以及进行钢结构工程施工,某金属构件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施工的工程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二家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尾款未予支付。
某金属构件公司称,二个案件欠款金额合计3.2万余元,与二家公司多次联系均予推脱,如果到公司去索要,路途遥远,不仅浪费人力,而且将支付大额的差旅费用,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如果不索要,该公司属于中小型民营企业,面对经营的困难,该笔钱也是不小的数目。迫于无耐到法庭寻求法律的帮助。

针对此种情况,宝山人民法庭在立案前先由人民调解员与绍兴的二家公司电话联系进行诉前调解,将案件事实进行了解确认,二家公司对欠款事实没有异议,但因发票问题、资金周转困难问题一直未予支付。人民调解员通过多次的电话沟通,将双方的利害关系予以说明,充分的进行释法悉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因路途遥远,无法面对面签字确认。故调解员与承办法官商议,以“云审”的方式对双方的意见进行确认。最终使得困扰企业五余年的烦心事在法庭用一部手机以20分钟的时间调解结案。
宝山人民法庭始终按照能动司法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诉源解纷工作机制,秉持“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工作理念。对于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为辖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着眼于案件审判、诉前调解、法治宣传工作齐头并进,努力破解法庭案多人少的难题,实现诉源治理、非诉挺前、裁判终局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