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根植于基层,处在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是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但是近年来,随着诉讼案件“爆炸式”增长,基层人民法庭原本的职能特点则日益被忽视、淡化。为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充分发挥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紧扣审判职能,做实诉源治理,着力打造解民忧、惠民生的枫桥式人民法庭。
一是坚持将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开展诉前调解前置+司法确认,对婚姻家事、相邻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民间借贷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引导当事人在立案前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及时出具调解书或司法确认书,调解不成案件开展“简案速裁、繁案精审”。今年以来,诉前调解案件128件,调解成功67件,司法确认12件,新收诉讼案件同比下降46.82%。
二是积极搭建多元化解纠纷网络。坚持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参与多元化解工作,主动与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接,构建“多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促进纠纷调解进社区、进村屯、进田间地头。
三是持续推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将司法服务延伸到人民群众身边,让家门口的法治宣传真正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通过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升辖区群众法治素养。今年以来,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2次,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2次。
在后续工作中,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诉源治理、能动履职,走出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思路,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