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1年9月2日被告人张某某在游戏上认识被害人苏某。同年9月14日张某某以要还网贷为由,向苏某借款2000元,并承诺9月末归还。同年9月30日张某某以还需要向网贷公司还款8000元才能提现为由,继续向苏某借款8000元。因二人不相识,苏某向张某某索要个人信息,张某某向苏某提供虚假身份证号码。同年10月1日张某某以需要软件测试还款能力为由,再次向苏某借款1000元,后张某某将苏某拉黑,苏某被骗共计人民币11 000元。2023年2月,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张某某抓获归案。案发后,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将被骗钱款全部返还被害人,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张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法官提示
近年来,以网络交友为名实施的诈骗层出不穷,网络世界存在虚拟性,不乏骗子藏身其中,以恋爱、交友之名,行诈骗之实。不法分子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编造各种理由达到骗取钱款的目的。
如果对方在初次交流时就过于殷勤、热情,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盲目相信。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承诺,警惕对方以各种理由向你借钱、骗钱等行为。
网络交友防诈小妙招:
首先,要留心对方的身份信息。除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身份证件外,对方的工作地址、同事、亲友等社交关系需与之对应,通过多种信息源交叉验证。
其次,钱款给付需谨慎。在没有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前,切勿与对方涉及金钱上的往来,如遇大额数目出借或小额连续的借款请求需提高警惕,防止掉入感情的“陷阱”。
再次,被害人遇到此类骗局,要注重收集、固定证据,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及时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