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保障法院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阿东,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凤举带队前往宝山人民法庭、永安人民法庭、双河人民法庭、张维人民法庭、东津人民法庭、西长发人民法庭及驻村工作队开展法庭安全督查工作。

督查组一行针对消防设施配备维护、值班制度落实、锅炉房安全隐患排查、档案存放、安检执勤、库房食堂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具体检查。本次督查全面细致、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于潜在安全隐患及时反馈,迅速推动问题整改。


督查组要求,法庭庭长是第一责任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做好自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值宿制度,确保应急处置及时迅速、措施有力,扎实做好派出法庭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强调,一要提高思想站位,筑牢安全底线;二要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工作实效。三要定期安全检查,不留死角盲区。法庭安检要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不疏忽任何安全隐患,坚决守好安全事故的第一道防线。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用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司法安全工作,筑牢法院安全防线。以人民至上理念、高度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此次安全检查不仅是对各派出法庭安全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更进一步筑牢法院审判安全屏障,确保法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