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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擦亮法治底色

发布时间:2024-12-20 11:05:30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北林法院宝山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成功化解一起商事纠纷案件,以司法“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

2022年10月29日,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乙公司)和某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丙公司)向原告某商贸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赊购一批食材,核款1,222,693.88元。后乙公司和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货款150,000元,尚欠1,072,693.88元。两年来甲公司经多次索要未果,故其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和丙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宝山人民法庭法官在了解案情并向乙公司和丙公司询问后得知,二公司并非恶意拖欠货款不还,而是确有难处。几年来由于市场因素导致企业经营出现困难,一时难以筹集足够的资金来支付拖欠的货款。同时甲公司近期也急需资金周转故诉至法院希望尽早收到货款,缓解公司的困难。本案的承办法官在了解以上情况后认为,如果以判决的方式处理此案势必会延长案件处理的时间,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也会对双方今后的合作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出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重考虑,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处理该案。法官在调解过程中积极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从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角度出发,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调解。在法官的不懈努下事情有了转机,乙公司表示其有一笔资金到账,可分两次支付货款,甲公司也同意了该意见,并免除了二公司的违约金。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甲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法官的工作表示感谢,称法院不仅为他们追回了多年拖欠的货款,解决了公司的燃眉之急,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也没有伤了双方的和气,之后他们还将继续合作下去。

该纠纷的调解过程降低了企业纠纷解决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立足实际为企业办实事、出实招、解难题,为地区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贡献了力量。

北林法院宝山人民法庭将继续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展解纷方式,优化办理流程,公正高效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筑牢司法保障的坚固防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文章出处: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宝山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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