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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调解促和谐 司法护航助发展

发布时间:2025-05-13 17:00:41


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宝山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历时近三个月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该案涉及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某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工资补偿争议,双方矛盾尖锐、诉求差距大。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案情回顾:劳资争议激化,矛盾一触即发

原告张某系经济技术开发区某企业员工,2020年入职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基本工资+绩效提成”。2022年因经营不善导致企业订单减少,企业单方面调整薪资结构,将绩效部分改为“按实际工作量核算”。张某认为企业未足额支付工资,多次沟通无果后主动离职,并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共计8万元。仲裁裁决支持部分诉求后,企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争议焦点在于:企业调整薪资结构是否合法?劳动者主动离职是否构成“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对法律适用、证据效力等问题各执一词,矛盾难以调和。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多达200余页,庭审中多次爆发激烈争论。

二、调解贯穿始终:司法温度弥合分歧

宝山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迅速启动劳动争议案件“绿色通道”,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将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全过程。  

1. 庭前调解:找准矛盾根源  

首次开庭前,承办法官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企业认为,经营困难调整薪资是无奈之举,且已通过职代会公示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张某则坚称企业“变相降薪”,侵害劳动者权益。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法官并未放弃,转而采取“背对背”沟通模式:一方面向企业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薪资调整的强制性规定,指出程序瑕疵;另一方面引导张某理性看待企业经营困境,合理调整诉求。  

2. 庭审交锋:厘清事实焦点  

两次庭审中,法官围绕“薪资调整程序合法性”“离职行为性质认定”等核心问题展开细致调查。通过质证发现,企业虽召开职代会,但未留存完整的会议记录;张某的工资单显示,其离职前三个月绩效工资降幅达40%。面对客观证据,双方态度逐渐松动。  

3. 诉中调解:平衡利益促共赢

庭审结束后,法官抓住调解窗口期,提出“折中方案”:企业一次性支付张某工资差额3万元,张某放弃经济补偿金诉求。同时,法官向企业建议完善薪酬制度,避免类似纠纷;向张某释明诉讼风险,引导其尽快回归就业市场。最终,双方在第三次调解中达成和解协议,企业当场履行付款义务。

三、案结事了:小案件背后的“大文章”

这起案件的圆满化解,是宝山人民法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生动缩影。对劳动者来说,张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避免陷入漫长的诉讼拉锯战;对企业来讲,支付合理成本后轻装上阵,修复了内部管理漏洞,重回正常经营轨道;在社会层面,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开发区吸引投资、留住人才注入信心。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体现了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主动作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既要解开案件争议的“法结”,更要化解人民群众的“心结”。

四、结语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需要司法力量的温情守护。宝山人民法庭以“如我在诉”的共情力、“案结事了”的执行力,在劳资双方之间架起一座“共赢之桥”,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未来,法庭将继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亮底色。

文章出处: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宝山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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