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提升干警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5月28日上午,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召开公务用车管理暨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阿东主持召开,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张崇明和全体驾驶员参会。

会上,认真学习《警车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的若干措施(黑安办发〔2025〕38号)》《公务车辆管理办法(龙法之治)》《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办法》,同时就行车安全、车辆维修保养、车辆卫生、警灯警笛使用、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重点学习。
会议强调,一要树牢行车安全意识,强化纪律意识。全体驾驶员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同事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时刻绷紧安全行车这根弦,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各项规定。二要加强维护管理,保持好车辆卫生。定期对车辆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杜绝“带病车辆”上路,确保车辆安全、可控。三要加强队伍规范化管理,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严格执行审批流程,未经领导批准,禁止将车辆交由其他人员驾驶,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一律定点封存停放。全力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后,驾驶员统一签订了2025年驾驶员安全责任状,与会干警们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增强安全观念和纪律意识,提升业务技能,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