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耐心调解,不仅解决了我们多年的矛盾,还保住了邻里情分!”近日,北林法院西长发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僵持多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原告刘某当场提交撤诉申请,一场陈年旧怨得以圆满化解。
案件详情
2019年,原告刘某将自有房屋出售给被告王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当日王某支付购房款4万元,剩余1万元待房屋产权过户后付清。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刘某个人原因,案涉房屋始终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王某也因此未支付剩余购房款。双方就此僵持多年,矛盾不断累积。
无奈之下,刘某将王某诉至西长发人民法庭,请求判令王某腾退房屋,并同意返还王某已支付的4万元购房款。王某应诉后表示同意腾房,但提出:其入住后对房屋进行了墙面刷漆、地面铺砖、门窗改造等装修,并添置了家具、灯具等物品,相关支出共计4万余元,要求刘某一并赔偿。
由于购房时间久远,王某未能保留装修票据、付款凭证及房屋原始状态照片等证据,装修损失数额难以精准认定。双方对损失赔偿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沟通中双方情绪较为激动,纠纷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且纠纷历时多年、矛盾较深,若一判了之,不仅难以实质性化解争议,还可能进一步激化对立情绪。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官坚持把调解贯穿案件全过程。
为客观核实案件事实,承办法官主动前往案涉房屋实地查看、现场勘查,逐一核对房屋装修情况、物品添置现状,全面了解实际投入与损失情况,为后续调解打下坚实事实基础。
庭审中,承办法官耐心疏导,细致释明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产权过户义务、违约责任、添附物处理等相关法律规定,帮助双方厘清权利边界、明晰诉讼风险。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充分考虑多年邻里情分,互谅互让、理性协商。承办法官逐一梳理争议焦点,耐心倾听诉求、细致释疑解惑,积极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经过反复沟通、耐心劝说,双方最终放下积怨,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王某同意按期腾退房屋,刘某一次性返还王某4万元购房款,并额外支付6000元作为装修损失补偿。
协议达成后,刘某当场向法庭提交撤诉申请,双方握手言和,持续多年的矛盾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普法小贴士
1.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屋属于不动产,产权过户登记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法定程序。买卖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过户义务,避免因长期未过户引发权属争议、违约赔偿等后续纠纷。
2. 购房款、装修款等支出,务必保留好相关凭证。支付购房款、装修费、材料费等款项时,要妥善保存转账记录、付款凭证、合同、票据、现场照片等证据。发生纠纷时,完整的证据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
3.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应合理分担损失。因一方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互谅互让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避免矛盾激化。